【徵】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9年度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甄選公告

徵才訊息

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9年度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甄選公告

一、依據:家庭教育法第7條。

二、甄選職務:家庭教育專業人員。

三、學    歷: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(具學士以上學位)。

四、徵才條件:

  1. 須具備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證照」。
  2.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,品行端正、具服務熱忱且積極進取。
  3. 須具備資訊能力、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(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)。

五、報名方式:

  1. 一律採通訊報名,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8月20日止(郵戳為憑,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)。
  1. 意者請備齊報名表等相關資料(請參閱附檔)逕寄「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-楊小姐收」。(地址:220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-1號4樓)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」。

七、甄試:經初審合格者,將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時間,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回覆。正取1名,視情況備取1-2名。

八、甄選公告: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109年度家庭教育專業人員甄選公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