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徵】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徵家庭教育專業人員

徵才訊息

資格條件:
>具有以下資格條件者:
1.具有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書。(必備條件)
2.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。(若為家庭教育系所、教育、社會教育、成人或繼續教育、幼兒教育、教育心理與輔導、社會工作、生活科學、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系所畢業者尤佳)
3.具有家庭教育相關工作經驗尤佳。(請檢附工作證明,需註明曾擔任工作業務內容)
>工作項目:
1.辦理家庭教育諮詢服務。
2.家庭教育推廣活動。
3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>工作地址:330桃園市桃園區莒光街2號(暫借桃園國中場地)

詳情見徵才項目明細